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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管理规定,现按照支持跨境电商1210业务拓展项目的审批流程,公示《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经济稳增长支持措施》支持跨境电商1210业务拓展项目(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中心经济发展部反映,由其调查核实并进行反馈。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保密。提出的异议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对提出的异议,项目受理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经济发展部
地址:盐田综合保税区南片区综合楼511
深圳盐田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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