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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我局就《龙华区关于新形势下鼓励企业加大工业投资力度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共收到建议8条,意见内容及反馈情况汇总如下:
公众意见一:第三条 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申报项目已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类别。建议改为:第三条 本措施扶持对象为实际经营地、统计关系在龙华区的独立法人企业。申报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统计类别。
回复:解释说明。技术改造资助类项目采取事后资助方式,在实施完工并支付完毕投资建设费用后提出申请。
公众意见二:关于“第十条,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希望区级补贴能覆盖政策修订期间拿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
回复:解释说明。关于政策第十条“打造一批绿色制造示范项目”,该政策为2024年新增政策,主要配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的《深圳市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第11项“加强绿色制造项目试点示范”,对项目纳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类别,首次获得绿色制造荣誉的企业进行扶持,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新增政策无法覆盖之前拿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
公众意见三:申报深圳市技改的“智能化改造项目”配套补贴项目,建议不审计,直接按比例拨付。
回复:采纳。配套项目不再重复审计。
公众意见四:大项目补贴比例低,建议投资额1亿以上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额1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上限为4000万元。
回复:解释说明。《若干措施》第五条“鼓励支持企业开展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按照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其中,1亿元以下部分按照20%给予资助,1亿元以上部分按5%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上限为4000万元”。该条补贴已是技改项目区级财政资金最高补贴比例,且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为最高上限。
公众意见五:政策前款所列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支持方向项目,企业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类进行享受,不可叠加申请,且单个企业每年度仅能申报一个项目类别”建议上年度产值达100亿及以上的大型企业,不受此限制,每年可申报多个项目类别,且申报同类别项目数量不受限制。
回复:解释说明。根据市区产业资金政策规定,同一主体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享受资金扶持政策和其他优惠,第四条至第九条的资助措施为同为技术改造事由,若适用于本措施不同资助条款,企业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选择申报,不可叠加申请。
公众意见六:第八条是否对标深圳市技改的“智能化改造项目”,是否只有获得深圳市技改政策中的“智能化改造项目”资金,方可获得对应50%的配套资助?如果是,那么如果申报深圳市技改项目的设备已申请过龙华区补贴,是否被认定为重复申报,会不会影响按该条款配套补贴。
回复:解释说明。根据市区产业资金政策规定,同一主体不得因同一事由重复享受资金扶持政策和其他优惠,第四条至第九条的资助措施为同为技术改造事由,若适用于本措施不同资助条款,企业可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自主选择申报,不可叠加申请。
公众意见七:第七条老旧设备更新,在上述第三条和第四条资助比例上叠加5%的资助,是按符合条件的单台设备金额叠加,还是整个项目叠加?购置并使用满7年的老旧设备更新的设备,什么情况下才能符合“购置并使用满7年的老旧设备更新的设备”有没有具体要求,是否要求整个项目老旧设备更新比例要达到多少。
回复:解释说明。该条款内容待研究确定,《若干措施》暂不涵盖相关内容。
公众意见八:希望新的技改政策,对于百亿规模以上的企业可以申报两个项目的条件可以延续,并且取消“产值正增长”这一条件。
回复:解释说明。《若干措施》暂无相关具体要求,将在后续操作规程中细化。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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