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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于近期开展2019年龙华区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企业成立不少于3年,在龙华区范围内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企业技术中心在龙华区范围内,且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连续3年企业经营没有出现亏损;企业近两年每年纳税额不少于200万元;
(二)企业技术中心仪器设备原值不少于300万元,上年度技术开发经费占企业产品营业收入总额2%以上或年度研发费支出超过300万元;技术中心专职技术开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中级职称和硕士学位以上人员应占20%以上。
二、资助标准
鼓励企业创建技术中心,对国家、省、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的资助,对已获得资助后被评为更高级别的技术中心项目,按相应资助的标准追加差额资助。
资助经费应用于技术中心的研发创造、建设及管理运作,企业获得技术中心称号后可提出资助申请,资助款项一次性拨付给企业,资助额不超过企业上年度纳税额。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主体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对),近两年指2018年度及2017年度。
(二)请各企业在受理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提前或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及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研发载体并获得我区相关资金资助的企业,我局将按照审批程序予以认定并授予牌匾,但后续不再给予资金资助。
四、申报时间
企业准备申报时间:6月1日-6月9日
深圳市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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