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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奖励项目申请指南》的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奖励项目申报工作。该项目的审查不收取任何费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均可提交申请。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18日。
(一)属于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或其他社会组织,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1年以上,且已向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备案;
(二)在宝安有稳定的工作场所,并配备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专职或兼职主办的工作人员2人以上,相关工作机制较完备;
(三)认真贯彻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积极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在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四)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行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按时向宝安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及行业知识产权状况;
(五)在宝安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服务、研究,为宝安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检索、法律咨询、管理咨询、维权援助、争议解决、行业及企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等服务,建立争端解决服务机制,组织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
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请各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本项目在宝安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的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7月18日24时自动关闭,逾期将不再受理。
(一)项目申请表;
(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银行开户证明;
(四)工作站的成立及工作制度的相关文件,工作站管理团队信息及运作情况等相关材料;
(五)工作站上年度知识产权工作经费投入说明及相关凭证,申报项目成本支出说明及相关凭证;
(六)工作站处置的典型案件报告、年度工作报告、行业知识产权状况分析报告、为宝安创新主体提供的服务情况等有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相关材料;
(七)如有参加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的,需提供最近一次评价结果的相关材料;
(八)其他必要的申请材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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