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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深汕特别合作区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以下简称化工园)入园项目准入,保障符合园区产业导向的优质项目落户,实现资源要素配置和效益最优化,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2019〕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合作区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高端电子化学品产业园项目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对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对该征求意见稿有任何意见建议,可在2024年6月2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提交反馈意见:
(一)通过深汕网“征集调查”栏目在线提交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1栋306室商务科收,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kcjjfwj@szss.gov.cn
以单位名义单位提交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提交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注明联系方式。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区科创经服局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
2024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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