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奖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6-20 10:04:27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宝安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深宝府函〔2022〕63号)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奖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奖补申报对象为2022年以来认定的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同一独立法人单位同一年度最多可以申报2个不同的奖补项目。(名单详见附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5日(周五)16时止(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6时),申报方式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申报单位须同时进行线上和线下申报。

 

  三、评审方式

市、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采取择优奖补方式,随机抽取专家对载体进行评分,选取分值高于合格线且最高的前六位给予奖补。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采取梯度奖补方式,随机抽取专家对校企实训基地进行评分,选取分值高于合格线的按照三个梯度进行奖补。

 

  四、监督管理

区人力资源局应当对各类载体进行跟踪管理,发现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通知其改正。按照“谁申报,谁负责”的原则,申报奖补的单位应当确保所申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以弄虚作假、欺骗手段获取奖补的载体,人力资源部门应当追回相应奖补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6月19日

  附件:2022年以来宝安区高技能人才培训载体存量表(区级、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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