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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鹏办规〔2023〕9号)及相关措施要求,大鹏新区已完成对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01批次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专项资金联席会议审议工作,拟对19家单位申报的20个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进行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综合科,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委会5317室。
大鹏新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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