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第一批次知识产权项目拟扶持计划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6-21 15:47:08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23〕9号)和《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23〕15号)相关政策措施、申报指南及局内相关流程,我局完成了2024年第一批次知识产权项目的审核工作,拟对2家单位申报的2个项目进行扶持,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进行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将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申报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

2024年6月20日

  附件: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第一批次知识产权项目拟扶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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