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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市场条例》规定,龙华区对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了年审,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龙华区共有139家人力资源机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备案凭证,经审核,134家人力资源机构年审通过,5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未按要求参与年审,列入经营异常记录,不予通过。现将2023年度年审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6日,具体情况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名单有疑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龙华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反映人反馈。
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六、周日及公众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人力资源局303B室。
深圳市龙华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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