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2024年前海商贸物流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商业分项)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6-26 13:45:10

根据《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前海规〔2020〕3号)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的通知》(深前海规〔2022〕8号)规定,经我局与第三方法律机构等多重环节审核,本批次共有17家申报主体提交的19份申报材料符合扶持要求,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4年6月25日至7月1日

联系地址: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2410室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2024年度前海商贸物流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计划(商业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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