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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局收到2024年第十三批面向香港人才常态化配租人才住房申请,我局根据有关配租政策安排进行了审核,现将配租审查合格企业名单和配额、排位予以公示:
经审核,本次共计2家企业,3名申请人符合配租条件。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和住房套数详见附件。
2024年6月25日至7月1日,在以下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网站。
现场核对企业相关信息后,由企业选房人员参加选房,选房结合房源情况和企业对房源项目的意愿,现场抽签确定具体房源。
选房时间:2024年7月3日。
选房地点:前海国际人才港5楼前海人才住房材料受理窗口(9、12、14号窗口)。
选房方式: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配租名单人员,将通知参加选房。选房人根据需求在龙海家园、塘朗城和深圳湾科技生态园的剩余房源中随机抽取房号,如对随机抽取的房号不满意,可放弃本次抽签当场再次抽取,放弃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放弃后的房号不得要求重新选择。申请人选定住房后现场签订《选房结果确认书》。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前海管理局或市纪检监察部门、前海廉政监督局等投诉、举报:
(一)公示期间,对配租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前海管理局书面提出申诉,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桂湾五路123号前海大厦T1栋。
(二)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以个人名义投诉、举报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以单位名义投诉、举报的,书面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一)本次配租将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房源,申请人可自行按时签到入场,也可提供授权委托书,由所在单位的经办人统一选房。
(二)承租单位在选房抽签后,有放弃房源需求的,需现场签订《放弃选房确认单》,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上手续。
(三)申请单位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截至签订租赁合同前,如果住房、婚姻、计生及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未如实申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和前海管理局人才住房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放弃抽签三次的或未按要求参加选房的或选定住房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不得再次申请前海人才住房。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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