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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必须要提供前三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以及高新产品产值专项审计报告和研发经费的专项审计报告,一共五份审计报告。 而汇算清缴报告虽然也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但是并不具备审计报告的特性,不能作为审计报告来用。汇算清缴报告不能等同于审计报告。
年度审计报告可以补办,这个问题不大,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专项审计报告两份的话,需要找科技厅核定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来做方可以。建议到当地科技厅的网站,下载经过审查的认定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分别联系沟通,确定哪家做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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