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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盐田区2024年一季度稳增长的有关要求,现启动2024年盐田区支持辖区保险机构拓展业务项目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7月1日-2024年7月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8:00时。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一)支持辖区保险机构拓展业务项目申请书原件(签字、盖公章)。
(二)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本人签字或盖章)。
(四)申报主体接受本项目资助资金的对公账户(对公账户建议为盐田区银行机构开立的账户)复印件(盖公章)。
(五)申报主体达到奖励标准的证明材料原件(盖公章)(注:最终以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实的情况为准)。
(六)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编制封面(封面采用申请书的封面)及目录(目录按照申请书中“材料清单”所列“附件”的顺序编写,并标明其在材料中对应的页码),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加盖骑缝章。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资助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7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科(盐田区行政中心420室),并将电子版文件发送至ytjr@yantian.gov.cn。
特此通知。
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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