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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宝安区关于促进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宝发改规〔2023〕2号)、《深圳市宝安区关于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深宝府办〔2023〕9 号),鼓励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低空经济企业发展壮大,现拟开展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详见项目申报平台。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受理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或“低空经济”关键词,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1日一2024年8月1日
我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
企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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