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7-01 15:02:32

各园区、镇(街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园区、镇(街道)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申报,坚持优中选优,具体要求补充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按如下要求提供申报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具体如下:

(一)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共提交4份,包括:

1.《企业信息表》(附件2)、《推进计划》(附件2-1),一式两份,加上封面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

2.其他佐证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上目录A4纸双面打印,后胶装成册,具体如下:

(1)广东省第4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附件2);

(2)“三新”“一强”推进计划(附件2-1);

(3)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附件5);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2021、2022、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6)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

(7)企业获得的管理体系认证情况;

(8)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情况;

(9)I类知识产权及实际应用情况;

(10)研发机构证明材料;

(11)主导产品“补短板”“填空白”情况;

(12)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技术先进性情况;

(13)产业链配套,发挥强链补链稳链作用情况;

(14)其他有关的佐证材料。

其他要求:信息表的封面需加盖企业公章,“真实性声明”一栏中需加盖企业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其他材料可在材料第一页或落款处加盖企业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纸质材料的全套扫描件;

(2)东莞市第4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

(3)东莞市第4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4,可编辑电子版);

 

二、其他事项

请各拟申报企业做好材料准备工作,并于2024年7月9日(星期二)前将所有材料提交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西路68号塞纳嘉园二层),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通知.pdf

附件2、附件2-1:广东省第4批年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doc

附件3:东莞市第4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doc

附件4:东莞市第4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doc

附件5: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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