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工信〔2022〕215号)、《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东工信〔2023〕24号)、《东莞市关于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东工信〔2023〕2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东莞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工作通知如下:
支持范围、方式和有关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东莞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入库方式。企业登陆“企莞家”平台进行线上申报,并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二)入库时间。“企莞家”网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1日,7月21日当天24时系统端口自动关闭。
(一)纪律声明。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委托推荐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各园区、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规干预、插手项目立项评审工作。
(二)对存在弄虚作假、不配合绩效评价或不配合监督检查的企业(单位),除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把该企业(单位)列入特别关注名单,并从查实情况的次年起,两年内不受理和不推荐该企业(单位)申报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内的资金(项目)。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