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协关于征集“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7-04 10:13:04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科协“四个服务”职能,落实《深圳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按照深圳市科协《关于支持所属科技类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方案》、《关于加强决策咨询工作方案》《关于强化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工作方案》等工作要求,现就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试点项目,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试点项目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强化与科技工作者的沟通联系,全面落实“四个服务”要求,探索打造联系广泛、开放融合、富有情感温度的深圳“科技工作者之家”示范点,更好履行市委市政府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职责,搭建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成果交流、思想交流、情感交流、征求建议、权益维护等活动场所, 更好的履行《深圳市科协服务科技工作者行动方案》,使深圳“科技工作者之家”更加接地气、聚人气、有生气,探索在高校或科研机构、企业、园区、社会组织中探索打造“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项目数量:不超过4项(原则上高校或科研机构、企业、园区、社会组织各1项)

(三)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元/项

(四)项目周期:自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五)申报要求:

1、举办地点限我市,能提供固定用于科技工作者活动的自有场地,对场地的空间布局、使用功能增加科技元素、人文元素、展示标语、优化设施设备等具体化、形像化、艺术化元素,场地面积不少于200㎡;

2、具有2名以上专职项目工作人员,组织科技工作者参与学术交流活动、产学研对接、政策宣讲、技能培训、文体活动等不少于5场,每场活动线下参与不少于50人;

3、具有服务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服务科技工作者科技交流、服务科技工作者身心健康、服务科技工作者文体活动、服务科技工作者诉求解决等工作经验优先;

4、活动线上线下新闻宣传报道每场次不少于5篇,每场活动结束十天内向市科协报送活动情况,整体活动执行完成后向市科协报送总结;

5、须总结形成服务科技工作者的流程、经验和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

6、配合市科协完成“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以及服务科技工作者等其他工作。

 

  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纸质资料按项目申报书、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信用报告、其他补充材料按顺序简易装订非胶装一式三份:(1)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五份双面打印,加盖封面章+骑缝章+落款章及签名,申报书第八项需代表签字且不得遗漏日期;(2)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盖公章)。

(二)提交纸质材料需同步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报送至kxxhb@shenzhen.gov.cn:(1)申报书word文件(内容可编辑),(2)“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试点项目征集汇总表(附件2,填写后只需报送excel文件)。

(三)申报材料受理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17日17:00前,请各单位现场递交材料至市科协,只接受现场登记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1.《深圳市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报书》

2.“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试点项目征集申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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