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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知识产权服务业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市场监管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统计调查对象为经抽样选中的广东省内从事知识产权服务的法人单位。调查样本名单见附件1。
省市场监管局委托广州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以下简称商标中心)承担本次统计调查的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全部调查数据处理、问卷的发放、收集、审核汇总以及调查过程中沟通和咨询等各项工作。
请各市局主动与商标中心建立工作联系,接收本市辖区范围内统计调查样本,积极指导、督促调查对象完成问卷填答工作。
此次调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保护,国家统计局批准文号为国统制〔2024〕116号,被调查对象必须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切实防止瞒报、漏报、虚报现象发生。
(一)调查内容。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业务开展情况、营收情况、市场环境以及机构发展情况等。
(二)调查方式。本次统计调查采用电子填答系统,调查样本填答链接及验证码由商标中心发放至各市局,由各市局告知调查对象并指导其登录电子填答平台填写调查问卷。调查样本量较大的地市,将由商标中心委托调查公司开展,市局配合。
2024年6月1日至7月31日。
(一)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组织实施的统计活动,是掌握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状况、制定支持政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局要向调查对象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相关规定,明确其配合统计调查的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二)各市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一位局领导负责,并指定专人具体实施,要充分利用行业协会、市场监管所等力量,把握调查进度,督促调查对象于7月30日前完成问卷填报。
(三)请各市局于7月4日前将《2024年度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调查信息报送表》(见附件2)报送商标中心,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务必填写具体经办人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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