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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2023年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扶持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2023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对2023年下半年营业收入同比实现正增长的规模以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量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营业收入增量0.8%,最高300万元的奖励。
详细申报条件请登录亲清政企平台查看。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在政策直达的“申报中”找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项目,根据要求进行在线填报,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注意:申报项目时,企业填报的银行账户须为在宝安辖区内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网上申报
申报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25日;
申报方式: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进行申报,填报相关信息,成功提交后下载并打印项目申请书。
(二)提交纸质材料
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26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纸质版申请材料,其中,复印件以A4纸型双面打印,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每一页有字的纸质材料都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全册加盖骑缝章。
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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