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关于工业领域贯彻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7-05 14:11:3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工业领域贯彻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6月28日

关于工业领域贯彻落实《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为引领,充分发挥台胞台企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的积极作用,聚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我市新型工业化发展。力争到2026年,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保持稳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42%。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台资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对标“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支持和引导台资企业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工厂和优秀场景试点示范项目,对认定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加快推动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开展节水型园区、企业认定工作,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不断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二)推动台资企业开展高质量技术改造。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支持台资工业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一定比例给予支持。鼓励支持台资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对符合条件的增资扩产项目按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资助,推动增资扩产项目尽快投产达效。进一步提高增资扩产项目与空间资源对接效率,加大“4+5”产业集群重大项目落地服务力度。

       (三)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国际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推动台资企业参与东莞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向世界级集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建设,

借力龙头企业推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的订单、设计、生产、供应链等多方面协同,打造“行业平台+专业技术服务”新制造生态系统,形成“链式+集群式+赋能体系”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模式。推动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打造五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国内领先的机器人产业创新、研发和生产基地。

       (四)支持台资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支持台资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提升企业原创设计能力,对获认定为各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台资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重点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iF设计、红点奖、广东省“省长杯”等工业设计奖的企业给予奖励。

      (五)加快构建优质台资企业梯队。持续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体系。加大财政资助力度,引导更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向制造业单项冠军发展。

       (六)支持台资企业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进一步完善台资企业创新机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引导大型台资工业企业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协助台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引导台资企业加大对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投入并实施产业化,对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七)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鼓励台资企业与东莞龙头企业通过上下游采购供应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强化产业链供需对接。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线上线下双对接机制,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制造业当家·产业链共建”为主题的系列供需对接活动,用好“企莞家—供需通”平台便利企业交易。

       (八)优化台资企业服务。全面覆盖并完成规上工业企业信息“一企一档”建设,推动企莞家与12345、企业直通车打通建设,覆盖台资企业诉求,实现一站式响应,分层次精准甄别企业诉求并高效解决。加强对台资企业政策宣传解读,畅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精准扶持、优化服务和强化保障,带动台资企业稳定发展。

       三、改革举措

       (一)培育世界级智能移动终端先进制造业集群。立足智能移动终端产业发展基础,加快产业集群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优质企业发展壮大,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落地,提升产业链协作配套水平,推动集群向世界级迈进。

       (二)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积极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有利于突出“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推动先进制造业能级跃升,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东莞实践。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两岸创新合作发展的各项工作部署,建立以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统筹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工业领域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二)争取上级支持。要主动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络,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和工作指导。按照全市工作部署,工作目标,分层级提出一批需国家、省等方面支持事项,凝练政策措施和“干货”。

       (三)加强宣传引导。面向台资企业加强工业领域相关优惠政策的宣传,积极引导更多优质台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更好地参与我市新型工业化建设。

附表: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事项

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

1

支持台资企业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转型。

对标“国内一流、世界先进”水平,支持和引导台资企业打造一批智能制造工厂和优秀场景试点示范项目,对认定为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市工信局

2

加快推动国家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开展数字化转型诊断,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全面实现数字化转型。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3

开展节水型园区、企业认定工作,打造绿色低碳工厂、绿色低碳园区、绿色低碳供应链,不断增加绿色低碳产品供给。

市工信局

4

推动台资企业开展高质量技术改造。

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政策,支持台资工业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市工信局

5

鼓励支持台资制造业企业增资扩产,对符合条件的增资扩产项目按投资额一定比例予以资助,推动增资扩产项目尽快投产达效。进一步提高增资扩产项目与空间资源对接效率,加大“4+5”产业集群重大项目落地服务力度。

市工信局

6

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国际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推动台资企业参与东莞智能移动终端产业集群向世界级集群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借力龙头企业推动整个产业链上下游的订单、设计、生产、供应链等多方面协同,打造“行业平台+专业技术服务”新制造生态系统,形成“链式+集群式+赋能体系”的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模式。

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7

推动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打造五千亿级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建设国内领先的机器人产业创新、研发和生产基地。

市工信局、市发改局

8

支持台资企业开展服务型制造。

支持台资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提升企业原创设计能力,对获认定为各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市工信局

9

支持台资企业积极参加国内外重点工业设计大赛,对获得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iF设计、红点奖、广东省“省长杯”等工业设计奖的企业给予奖励。

市工信局

10

加快构建优质台资企业梯队。

持续加强“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培育一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市工信局

11

进一步完善国家、省、市三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体系。加大财政资助力度,引导更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向制造业单项冠军发展。

市工信局

12

支持台资企业建设高水平产业创新平台。

进一步完善台资企业创新机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引导大型台资工业企业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协助台资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市工信局

13

引导台资企业加大对重大技术装备的研发投入并实施产业化,对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项目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市工信局

14

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合作。

鼓励台资企业与东莞龙头企业通过上下游采购供应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强化产业链供需对接。

市工信局、市委台港澳办

15

完善产业链供应链线上线下双对接机制,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制造业当家·产业链共建”为主题的系列供需对接活动,用好“企莞家—供需通”平台便利企业交易。

市工信局

16

优化台资企业服务。

全面覆盖并完成规上工业企业信息“一企一档”建设,推动企莞家与12345、企业直通车打通建设,覆盖台资企业诉求,实现一站式响应,分层次精准甄别企业诉求并高效解决。加强对台资企业政策宣传解读,畅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精准扶持、优化服务和强化保障,带动台资企业稳定发展。

市工信局、市政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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