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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奖励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3〕168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2024年第一批东莞市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示范项目专项资金共1,162,500元。请你们收到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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