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7-05 14:25:31

为加快推广应用绿色技术,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国家发展改革委正组织开展先进适用绿色技术遴选,通过的绿色技术将列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并发布。

 

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开展我市绿色技术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公开印发件《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技术条件。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行业的绿色化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三)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二、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在7月13日前联系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区进行申报(申报表中的技术汇总推荐单位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填写)。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抓紧组织开展本领域、本辖区绿色技术推荐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择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后续市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三、成果应用

对于列入《推广目录》的绿色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加强对《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的融资支持。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日

  附件: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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