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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国家近期正在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推广目录》)遴选发布工作。现根据市征集遴选工作统一部署,开展我区绿色技术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公开印发件《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技术条件。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行业的绿色化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三)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在2024年7月13日前联系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表中的技术汇总推荐单位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
请各行业主管部门抓紧组织开展本领域、本辖区绿色技术推荐申报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报送区发展改革局,我局将按要求择优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后续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开展遴选推荐工作。
对于列入《推广目录》的绿色技术,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并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加强对《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的融资支持。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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