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4〕103号
《渔业及相关产业分类》等4项地方标准(见附件1-4)送审稿已编制完成,根据《深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请有关单位或个人将意见、建议填入《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5),于2024年8月5日前反馈我局。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5日
附件:1.《渔业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2.《动物源性生物材料及其制品风险分级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3.《兽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4.《医疗机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技术规范》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5.深圳市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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