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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促进商贸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操作规程相关规定,我局开展了2023年商贸业促消费活动支持奖励类项目第一批、第二批受理工作,共有12家企业申报12宗项目。经审定,共有3家企业3宗项目符合资助条件。现将2024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年商贸业促消费活动支持奖励类第一、第二批次)拟资助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龙华区梅龙大道2283号行政服务中心2栋614室
深圳市龙华区商务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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