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投资推广署2024年专项资金申报 项目(第一批)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7-09 15:12:45

根据《宝安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宝规〔2022〕1号)、《宝安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0〕3号)、《宝安区关于支持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措施(试行)》(深宝产业办〔2021〕18号)等文件规定,现对深圳市杰讯互联科技有限公司、宏桥投资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拟资助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向我署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我署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提出异议的,我署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受理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政府大楼10楼1073室

 

宝安区投资推广署

2024年7月8日

附件:宝安区投资推广署2024年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第一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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