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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香港工程建设领域专业人士执业备案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3〕6号)要求,现对以下香港专业人士进行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馈至我局。
序号 | 姓名 | 在港注册情况 | 拟同意备案的执业资格 | 任职企业 |
1 | 邝兆添 | 注册承建商的获授权签署人
联丰创业建筑有限公司(注册编号:GBC 9/2009) 注册安全主任 |
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 |
联丰创业建筑有限公司 |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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