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鹏新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奖补方案》,各办事处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奖补发放工作。经各办事处审核,现将相关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23日,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存在异议,请将相关情况书面反馈至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4号楼4301室。
特此公示。
大鹏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17日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奖补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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