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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关于AEO高级认证企业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对获评海关AEO高级认证的“四上”企业给予奖励。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四上”企业。
2.申报主体为上年度内首次获批或复评通过的海关AEO 高级认证企业。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含项目申请表)。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26日—8月1日
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技术咨询: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首页点击咨询人工客服。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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