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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现开展关于国家级经贸活动补贴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对参与市、区政府组团,参加国家级会展等经贸活动的,给予参展参会单位不超过2名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定额补贴。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开展实际经营活动的企业或机构。
2.申报主体为参加由市、区政府组团的国家级会展等经贸活动的参展观展单位。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含项目申请表)。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网上预申报时间:2024年7月19日—7月25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7月26日—8月1日
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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