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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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的办法(试行)》(粤交〔2021〕13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广东省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深交字〔2021〕728号)、《深圳市道路运输车辆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服务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深交字〔2023〕448号),我局依照评价标准对全市道路运输车辆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进行2024年第二季度服务质量综合评价,现将排名前10的第三方动态监控机构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排名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函(来函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
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交通枢纽三楼。
公示期限:自公示通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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