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经管委会同意,我局将于近期向材料实验室等27家单位,共56个项目下达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科普基地奖励等资助资金,金额合计437.3725万元。请各受资助单位做好财政资助资金的账务处理和资金使用管理,以备后续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第五批次资助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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