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公开征求《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7-29 14:51:43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创新型产业用房资源对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优化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的配置和管理,根据《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结合光明区实际,我单位对《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光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7月27日至2024年8月29日(共计33日)。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一、信函反馈:将意见建议寄送至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562室。信函需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件反馈: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kcjkczx@szgm.gov.cn。正文需提供真实姓名、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主题为“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

附件1: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光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

[  返回首页  ]

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知识产权代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重点技术攻关、单项冠军,工程技术中心、专精特新

微信服务号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