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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本地展会做大做强,根据《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深商务规〔2022〕3号)、《深圳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0〕2号)、《〈深圳市关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修订)》(深商务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现启动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4年1-3月展会场租资助、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等两个项目的申报工作。
请各单位按照《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4年1-3月展会场租资助)申报指南》《深圳市商务局会展业发展扶持计划(2024年1-3月专业展会培育期资助)申报指南》(见附件1、2)规定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受理时间等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我局将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审核并下达相关资助。本次项目申报的网络填报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21日18:00;纸质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22日17:3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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