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8-01 15:11:57

各相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并推动龙岗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度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纳税,且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企业法人单位,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选派员工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被授予“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或被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获奖时间在2023年8月—2024年7月期间;

(二)申报企业应为获奖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且与获奖人员参赛时工作单位一致。

以上两项条件需同时满足。

 

  三、奖励标准

企业选派员工参加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按以下标准给予企业奖励:

(一)“全国技术能手”每人5万元;

(二)“广东省技术能手”每人3万元;

(三)“深圳市技术能手”每人1万元。

 

  四、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单位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在申请表中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受理。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区人力资源局予以受理;不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奖励;

(四)公示。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经调查,确实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奖励;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按程序予以办理;

(五)区人力资源局根据公示结果,确定奖励清单。

 

  五、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营业执照;

(三)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四)企业纳税证明;

(五)获奖人员身份证;

(六)参赛相关文件(参赛证、竞赛通知等);

(七)表彰通报文件或获奖证书;

(八)参赛时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九)申领奖励时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

(十)申报单位信用证明(需同时提交信用中国、信用深圳、龙岗诚信网的查询结果)。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材料提交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一)纸质材料,申报材料及相关证书、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交至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16室;

(二)电子材料,所有申报材料扫描成PDF格式整理压缩,命名为“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企业名称”。

 

  七、其他要求

申报单位在申报过程中利用虚假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有权取消其申请资格,资金已拨付的责令退回,同时按有关规定将其纳入信用监管,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企业申报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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