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18565668281(微信同号)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深前海〔2023〕80号)相关规定,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近期审定了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拟出资的子基金方案,现将审议通过的子基金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需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司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凡匿名或超过公示期限提出异议的,我司将不予受理。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A1栋
特此通知。
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
[ 返回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