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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区级孵化载体的运营监管,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孵化载体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开展2024年区级孵化载体考核工作。
2023年之前认定的区级孵化载体,包括区级众创空间、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名单见附件1)。
1.受理方式:2024年区级孵化载体考核,可进入“孵化载体管理(孵化载体考核)”栏目申报。
2.受理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30日。
3.申报流程:注册账号——账号审核(已注册的不需重复注册)——网上填报资料——网上初核通过——网上打印申请表格——纸质材料提交受理。
1.孵化载体运营情况:孵化载体建设情况、总产值增长情况、科技资源整合情况、引进优质企业或项目情况、孵化服务落实情况、新增毕业企业情况。
2.入驻企业发展情况:入驻企业运营情况、营收增长情况、科技研发情况、获得投融资情况。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60及以上)和不合格(60分以下)两个等级。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的孵化载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取消其申请2024年度培育及引进成果奖励类项目的资格。连续两次考核结果不合格(含不参加考核)的孵化载体,取消其区级孵化载体资格,且5年内不再受理其运营的孵化载体认定申请。
1.本次考核期为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2.申报单位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存在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旦查实,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区科技主管部门受限名单的,不予受理本次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为不合格。
申请人网上提交考核资料—区科技主管部门线上受理—申请人报送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或现场考察—区科技主管部门审定—公示—发布。
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将以网上公布、发送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相关单位。
纸质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连续编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并加盖骑缝章。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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