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面向龙华区重点企业配租结果的公示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8-02 15:07:11

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区共筹集了59套住房面向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职工定向配租。现将配租情况予以公布。

 

  一、配租结果

本次定向配租于2024年7月15日至7月19日开展网上申报工作,因本次房源只有59套,按照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配租前59家,经核查,59家企业符合2024年龙华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定向配租条件,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表。

 

  二、配租标准

(一)根据企业配额标准,结合实际申报量确定企业配租套数。

(二)根据各企业申报项目意愿,在申报配租面积标准基础上进行分配,如需放弃房源,企业应在房源下达后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公函向我局提出。

 

  三、重要提示

(一)各申报企业可登录申报系统查看本企业具体分配套数及户型,按照相关规定将住房分配给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职工,并将分配结果在本企业内公示。

(二)请公布名单中的企业根据项目签约时间在申报系统提交本企业入住人员名单,按要求准备企业及申请人纸质材料,由住房专办员将相关资料交至受理地址并办理签约手续。

中海汇德理花园项目受理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大厦深圳市安居集团运营管理中心。

以上项目逾期未签约的企业视为放弃配租资格,房源全部收回。

(三)在合同期内,承租企业注册地迁出龙华区的,我局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本次配租住房,承租企业须无条件予以服从,并做好职工的搬离工作。

(四)实行定向配租的住房由承租企业负责日常管理,我局将不定期对承租情况进行核查,如发现承租企业未按规定配租住房、违规出租住房或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一经核实,将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承租企业进行处理。

 

  四、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大家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投诉举报。我局将对实名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反映人员的信息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地址: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路10号国鸿工业园3栋住房和建设局二楼111A室。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2024年龙华区重点企业定向配租合格前59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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