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龙岗区支持培育时尚行业重大活动项目申请指南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8-06 10:23:00

  一、支持方向

培育新落地深圳市的,旨在扩大龙岗区乃至深圳市时尚产业知名度、促进国际时尚理念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跨界融合、吸引国内外时尚资源向龙岗区汇集的大赛、展览会、交易会、时尚周等重大活动。

 

  二、设定依据

(一)《龙岗区关于促进时尚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深龙工信规〔2023〕15号);

(二)《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时尚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修订版)》(深龙工信规〔2024〕5号)。

 

  三、支持数量及资助方式

(一)支持数量、额度

有数量和额度限制,受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

(二)资助方式和标准

1.大赛类活动需符合以下条件:大赛组别不低于4个,参赛作品不低于1500件,参赛国家和地区不低于5个,赛事评委不低于30名,吸引媒体数量不低于20家。

2.展览会、交易会、时尚周需符合以下条件:活动面积不低于7000平方米,参展商家不低于35家,活动持续时间不低于3天,吸引媒体数量不低于50家,公众参与人次不低于10000人次。

3.符合条件的同一项目,给予连续3次的资助。其中,活动首次举办,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资助;活动第2次举办,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资助;活动第3次举办,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20%给予资助。每个活动每次资助上限1000万元。

4.项目单位举办活动的总投入包括为实施该项目实际发生的场地租赁、策划和搭建、设备、设计制作、专家咨询、嘉宾邀请、翻译、宣传推广(包括到市外招展及宣传的人员差旅费)、现场会务服务等方面的投入。

 

  四、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专项申报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础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是在龙岗区实际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要求的法人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项目单位在深圳市内有关联的企业可合并作为申报单位);

2.项目单位未被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

3.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

4.项目单位提交的有关生产经营数据应真实有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开展审计对数据进行审核;

5.项目单位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申报或者多头申报区级专项资金;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成立至今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2.项目举办期为2023年1月1日至项目申报截止日;

3.项目活动为新落地深圳市的,旨在扩大龙岗区乃至深圳市时尚产业知名度、促进国际时尚理念与技术交流合作、促进跨界融合、吸引国内外时尚资源向龙岗区汇集的大赛、展览会、交易会、时尚周等重大活动;

4.项目活动拥有完整的可行性报告(项目可行性报告要阐明活动举办的必要性、可持续性、产业推动作用,社会影响力等内容)、活动实施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模、拟邀请嘉宾、媒体宣传、费用预算等)、活动总结报告以及项目当年建设费用预算明细。

 

  五、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由基础申报材料和专项申报材料组成。

(一)基础申报材料:

1.2024年龙岗区支持培育时尚行业重大活动项目申请书,在线填报申请书,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登记证书复印件;

3.税务部门提供的单位2023年度纳税记录复印件;

4.项目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专项申报材料

1.活动可行性报告(专家评审参考依据之一,尽可能提供);

2.活动实施方案(包括活动时间、地点、内容、规模、邀请嘉宾、媒体宣传、费用预算等);

3.活动总结报告(包括活动基本情况、产业推动作用、社会影响力);

4.活动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媒体报道材料、设计大赛参赛作品资料、展会参展商资料、展会场地证明材料、邀请嘉宾资料等);

5.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年时尚行业重大活动投入经费明细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如合同、发票等);

6.企业/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

 

  六、申报方式

1.受理平台

企业登录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并注册账号(如已注册可直接登录),然后在首页导航栏选择“项目申报”-“产业资助”,在业务类别中选择本项目进入申报。

2.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方式

企业在申报平台填报所有材料后,请等待审核。审核过程需要修改的,请按系统的提示进行修改完善。

企业收到审核已通过的短信通知后,在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请资料,将带水印的申请资料上传至广东政务服务网,在广东政务服务网的预审通过3个工作日内到龙岗行政服务大厅或各分厅提交带水印材料即可。若申请人无法到现场,经办人需提交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上申请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五份,A4纸(特殊规定的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七、受理时间

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4年8月5日至 2024年8月14日。

(注: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后,不再受理新提交项目的申请,网络填报截止前已提交后又被退回修改的,可继续提交在线预审。)

 

  八、申请决定机关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注意事项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计划的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或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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