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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的若干措施》(粤办函〔2023〕293号)“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有关措施要求,现按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贷款风险补偿合作银行,符合条件的银行可按要求进行申请,我厅将分步骤、分批次与有关银行展开合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省财政拟设立技术改造信贷产品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合作银行推出的技术改造信贷产品发生的损失予以风险补偿,风险分担比例不超过实际贷款本金损失的50%,纳入风险补偿支持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的80%。
(一)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审批同意依法设立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同意依法注册成立,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银行机构。
(二)在广东省内依法合规经营,贷款审批流程严谨清晰,业务执行高效准确,风险防控全面及时,拥有专业的业务团队和健全的贷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监管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贷款业务并做好贷后管理工作。
(三)拥有或有意愿开发具备可操作性的技术改造专属信贷产品,有意愿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提供优惠利率;开辟绿色通道,优化贷款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
(四)定期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报送技术改造项目贷款及相关情况,自觉配合开展审计、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依序编制申报材料,列出目录、页码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全套纸质申报材料左侧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封面及申请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应对申报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请有意向参加本轮遴选的银行机构于2024年8月15日(星期四)17时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并附PDF和可编辑电子版)现场提交至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701室),逾期不予受理。
如对以上相关内容有意见或建议,或认为相关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并反馈。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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