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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导体产业基地项目意向选址地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石岩东片区]法定图则01-03-02地块、01-03-04地块。为解决重点产业项目用地需求,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结合宝安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现就宝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导体产业基地项目提出如下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
宝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导体产业基地
深圳惠科半导体有限公司
(一)必要性
当前社会正处在由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的过渡时期,半导体产业与半导体技术,是信息社会发展的载体与动力。其中功率半导体是电子装置中电能转换与电路控制的核心。近年来,功率半导体的应用领域已从工业控制和消费电子拓展至新能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变频家电等诸多市场,行业市场规模呈现稳健增长态势。据Omdia数据统计,2021年全球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为441亿美元,预计到2024年将突破500亿美元;2021年国内功率半导体市场规模为159亿美元,到2024年有望达到190亿美元。中国是全球最大的功率半导体消费国,占据全球功率半导体超过30%的需求,功率半导体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本项目围绕新型大功率半导体以及绿色新能源进行布局,契合国家“绿色转型”和“数字转型”的重大发展战略。该项目对产业升级和在半导体领域早日实现国产化替代,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通过规划宝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导体产业基地项目,将加速功率半导体与新能源、轨道交通、智能电网、变频家电等领域及其新技术、新产业的融合,补足深圳芯片产业链中的制造短板,吸引优势企业打造生态集群,对加速宝安区成为半导体产业创新高地、打造拥有核心技术的半导体产业集群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在深圳现有4块自有用地,总用地面积约1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1.21万平方米;项目意向用地单位增资扩产需求较为强烈,但现有生产空间的建设指标及防震等级等无法承载半导体产业。
(二)可行性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深圳市培育发展半导体与集成电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中明确在宝安和龙华区打造从材料到芯片制造到器件应用完整的宽禁带半导体产业链条。因此,功率半导体产业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该项目的建设符合深圳市产业发展导向和宝安区产业发展定位。
意向用地单位有着一定的产业基础和技术、人才储备。在功率半导体领域,有较为成熟的研发体系,制造体系和市场能力。本项目以建设新能源大功率半导体产业基地为目标,整合半导体材料制造、芯片制造、芯片封装以及终端应用等半导体各产业环节,打造半导体全产业生态链。
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将带动行业的上下游发展,助力宝安区打造新能源功率半导体产业集群;项目的建设能够补充宝安区产业链,实现全产业链自主可控;项目还将有效聚集各类功率半导体领域人才,不断完善宝安区的新能源人才结构,积极推动宝安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三)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硅基材料的生产、芯片制造及封装的生产基地。
(四)初步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建设规划,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08万平方米,容积率为2.8,计容面积17.024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其中生产厂房面积11.9168万平方米,配套设施面积5.1072万平方米(以规资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要点为准)。
(一)产业类型:战略性新兴产业之A04新材料产业。
(二)生产技术:
1.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晶舟、扩散设备及半导体器件制造方法的技术。
2.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拥有耐高压芯片制造方法的技术。
3.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拥有快恢复芯片制造方法的技术。
(三)产业标准:
1.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上年度在宝安区纳统的产值超过100亿元。
2.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拥有功率器件相关专利50项以上。
(四)产品品质:
1.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从事功率半导体行业3年以上。
2.竞买申请人或其关联公司通过IATF16949:2016认证。
(五)项目投入产出效率:
1.投产时间:项目用地的开工竣工时间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应于项目竣工验收后1年内投产。
2.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资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3.28亿元/公顷,即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20亿元。
3.产出效率:用地产出(项目年工业产值/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44.41亿元/公顷,即投产后每隔5年、出让期届满前1年的年均总产出不低于270亿元。
4.产值能耗:项目投产后产值能耗(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工业总产值)每年均不高于0.137吨标准煤/万元。
5.税收强度:项目投产后税收强度(年均纳税额/项目建设用地面积)平均不低于1400万元/公顷,即年均纳税额不低于8512万元。纳税额=税务自缴税款总额+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税额调库。
以上所需核算指标基础数据是指竞买申请人及其关联公司纳入宝安区统计核算的数据。关联公司的认定应满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和监管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附件中第二条“关联公司认定标准”的规定。
(一)用地规模:6.08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
(二)用地功能:普通工业用地(M1)
(三)建设规模:17.024万平方米(以土地出让合同准)
(四)土地供应方式:“带产业项目”挂牌出让
(五)期限:30年
(六)权利限制:
1.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的残值之和,应以宗地内的所有建筑物进行抵押,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不得出租。
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或者变卖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次受让人应当承接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规定的受让人责任及义务,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条件不变。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又无符合条件的次受让人的,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构)筑物由区政府回购。
3.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不得以股权转让或变更的方式变相转让。
(七)竞买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企业。
2.竞买申请人应当符合《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9〕4号)里规定的遴选要求,并通过重点产业项目遴选。
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排放和产生符合国家、省、市环保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标准和要求。
根据《深圳市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深府规〔2019〕4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4〕1号)的有关规定,现对《宝安6英寸新能源功率半导体产业基地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7日9时起,至2024年8月13日18时止(5个工作日)。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C3145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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