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安区2024年度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申报工作最新要求及申报时间延长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8-09 11:05:31

各相关企业:

我中心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了《关于宝安区开展2024年度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相应补贴工作。根据宝安区人力资源局2024年7月29日发布的《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4年修订版)文件要求,现对宝安区2024年度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申报工作要求及申报时间调整如下:

 

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宝安区2024年度企业自主培训政府补贴申报要求按《宝安区人力资源局贯彻落实〈宝安区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计划”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2024年修订版)执行,操作规程详见人力资源局官网;

 

二、申报时间由原通知的“2024年4月10日-8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0月31日下午6:00;

 

三、申报补贴的培训项目须从2023年1月开始开展培训,且为附件一《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名称》中所列的标准目录或附件二《宝安区2023-2024年产业人才类培训项目》中的培训项目(具体项目目录见附件)。

 

四、补贴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申报、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时间

申请人需登录亲清政企平台并根据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及提交所需材料进行申报。系统申报时间: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结束(如果年度额度用完,则提前结束申报)。

(二)纸质材料受理

申报单位在收到平台审核通过的通知短信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按操作规程要求的材料份数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

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点,下午2-6点)

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正门对面)。

 

五、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申报通知失效;

 

六、本通知生效之日前各单位通过系统提交的补贴申请,我中心将参照原通知规定审查、办理。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训练中心

  2024年8月7日

  附件一:《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名称》

附件二:《宝安区2023-2024年产业人才类培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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