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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宝安区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宝府〔2022〕15号)及其申请指南,现将2023年深圳高新区发展专项计划创新平台建设项目区级配套拟立项名单在宝安政府在线、区科技创新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4年8月8日至8月14日)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科技创新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科技创新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56室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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