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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9〕4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深府规〔2024〕1号)规定,现对《宝安智造激光谷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12日9时起,至8月18日18时止。如对该方案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通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三路海关大厦13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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