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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创新载体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龙华区创新载体认定管理办法(修订)》,依据龙华区创新载体认定项目批复文件,我局对龙华区2019年度、2020年度区级创新载体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在龙华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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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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