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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建筑业企业:
为落实《宝安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优先保障符合我区产业发展的企业人才住房需求,我局拟建立我区人才安居重点企业库。根据《宝安区关于加大企业人才住房供应力度的实施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征集2019年宝安区成长型的规模以上建筑类企业名单,有关申报要求如下:
一、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为宝安区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企业须取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三、企业2017、2018年连续两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长15%及以上;
四、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企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建筑业统计年度报表及财务状况表;
五、申报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受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受理地点: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804,联系人:李楚茹,咨询电话:85901091;
七、企业要对报送的数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我局将依法从严处理,并纳入诚信管理。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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