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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对《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从2024年8月19日起至2024年9月22日止。
(一)电子邮箱:gxjgh@lg.gov.cn。
(二)邮寄地址:深圳市清林中路海关大厦10楼1018室,邮编:518172。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关于《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修订说明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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