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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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光府规〔2023〕15号)规定,现将光明区深港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2024年第一、二季度企业租金补贴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7日(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拟资助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单位:光明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牛山路公共服务平台5楼562室
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
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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