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

作者:宏创为高新认定发布时间:2024-08-22 15:27:0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安排计划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4〕3号)精神,现向东莞市朗晟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117个项目拨付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合计2397.965万元,其中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116个,合计2389.965万元,项目工作经费1个,合计8万元。

 

各有关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贷等投资性经关于拨付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通知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综合服务科反馈。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3日

附件: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资助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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