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2024年版)》等文件精神,拨付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2024年度第三批资金项目21,968元。请相关单位收款后按有关财务制度做好账务处理。
特此通知
东莞市商务局
2024年8月20日
附件: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境内重点综合展会项目)2024年度第三批资金审核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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